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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召开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
发布者:2013-01-16 发布时间:2013.01.16

    3月12日上午10点,秦皇岛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张春方,副调研员、政治部副主任柴立佳,督察支队支队长刘振华出席了会议。

  发布会上,张春方就当前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重点、实际步骤和相关法律规定等向新闻媒体进行了详细、全面、翔实地通报。与会记者对公安机关开展的此次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极为关注,分别提出了“公安机关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重点、警车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等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督查支队相关负责同志一一作了详细、深入的回答。记者们纷纷表示,一定会积极参与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舆论监督和宣传报道,支持公安机关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此次警车专项治理的内容包括: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转借警车、牌证的;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另外,违法扣留、扣押涉案车辆的;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均属于被治理范围。

  公安机关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涉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线索,对查实的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35-3202348,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并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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